管理制度
当前位置:  首页 管理制度 中心规章制度 红外报警器、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
红外报警器、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
2021年05月25日

为了做好实验教学中心的安全防范工作,加强红外报警器和视频监控系统管理,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:

一、红外报警器及视频监控布控时间

        1.红外报警器7×24小时布控;

        2.工作日由门卫值班人员根据办公和教学需要,调整红外报警器布控、撤控的时段及防区;

        3.视频监控系统7×24小时布控。

二、红外报警器及视频监控管理

       1.由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报警器及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;

       2.每日交接班检查报警器及视频监控状况并做好记录;

       3.门卫值班人员需按规定时段进行报警器的布控、撤控操作;

       4.开放机房下课后或加班人员离开办公室,应立即进行报警器布控;

       5.门卫值班人员每晚21:00清楼并巡视各楼层的安全情况。

三、红外报警及视频监控系统出现故障,应立即通知中心办公室主任并及时维修。

四、警情处理: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中心办公室主任或中心主任,紧急情况报110。

五、校内报警电话:84710110(即0110)。